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
川信职院人〔2024〕10号
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印发《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将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
2.学院XX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
3.学院教职工学历进修审批表
4.学院教职工培训审批表
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2024年5月15日
附件1
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
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实施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学历水平和业务能力,加快学院专业带头人、中青年骨干教师、“双师型”教师等师资队伍发展,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,结合学院师资队伍现状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培训原则。以人为本、学以致用、注重实效;突出重点、专业对口、形式多样;按需培训、申报审批、协议管理。
第二章 培训计划
第三条 各部门(单位)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结合专业学科建设需要和工作实际,于每年九月拟定下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,填报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》(附件2),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。
第四条 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对各部门(单位)的进修培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,根据学院师资建设的总体目标,编制学院下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,报学院审批。
第五条 未纳入培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派送。因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临时培训或各部门(单位)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安排的培训,由部门(单位)向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提出书面申请,由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视实际情况提出意见,报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审批。
第三章 培训类别
第六条 学历进修培训,在职攻读博士学位。
第七条 非学历(学位)进修培训,主要包括:
(一) 各类进修班、培训班、研修班等。
(二) 各类网络培训。
(三) 岗前培训。
(四) 国内外访学。
(五) 企业工程实践锻炼。
第四章 培训经费
第八条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。相关经费按照学院《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第九条 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班、培训班、研修班等短期培训(时长在6天及以内的)。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的,食宿费和公杂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,往返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。如不统一安排食宿的,培训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、公杂费按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。培训费、住宿费等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和银行转账结算。
第十条 原则上不安排7天及以上的进修班、培训班、研修班等培训,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。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的,食宿费和公杂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,往返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。如不统一安排食宿的,住宿费按每人每天不超过250元(省内)、300元(省外)标准据实报销,计发生活补助费、公杂费每人每天70元(省内)、90元(省外)。培训费、住宿费等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和银行转账结算。
第十一条 教职工参加各类网络培训。只报销报名费(培训费),不报销其他任何费用。
第十二条 教师岗前培训。培训费、住宿费自理,岗前培训期间计发生活补助费、公杂费每人每天70元。
第十三条 教职工参加国内外访学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政策执行。
第十四条 教师参加企业工程实践锻炼。按照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工程实践锻炼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第十五条 对未能完成进修培训任务的,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支付进修培训相关经费:
(一)无正当理由,未完成进修培训任务或进修培训未合格。
(二)学历学位进修,未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(三)进修培训期间受到学院或进修培训单位处分。
(四)进修培训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。
第五章 申请条件
第十六条 热爱本职工作,遵纪守法,师德师风好,近三年考核均达到“合格”及以上。
第十七条 申请进修培训专业、内容与所从事专业(岗位)对口。
第十八条 申请访问学者,必须符合学院学科建设需要,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学历,在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,并符合访问学者接收单位规定的其它相关条件。
第十九条 接受学院拟订的相关进修培训协议内容。
第六章 审批程序
第二十条 申请。教职工学历进修填写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历进修审批表》(附件3);非学历(学位)进修培训填写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培训审批表》(附件4),并附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通知,交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。
第二十一条 初审。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根据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就培训类别、人员、内容、时间、地点、经费等进行初审。
第二十二条 审批。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审批或学院召开相应会议审批。
第二十三条 签订协议。攻读博士学位者、访问学者获准后,应与学院签订进修培训协议。
第七章 考核及报销
第二十四条 进修培训工作期间表现及成绩纳入职工年度工作考核;培训效果由所在部门(单位)负责考核。
第二十五条 进修培训结束后,须将审批表、培训证书等资料交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登记备案,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培训内容。
第二十六条 根据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相关要求办理费用报销事宜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负责解释。
附件2
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XX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
部门(单位): (公章) 负责人(签字): 申报时间:
培训类别 |
培训人员 |
培训时间 |
培训地点 |
主办企业(单位) |
培训学科及专业方向 |
经费预算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附件3
姓 名 |
|
性 别 |
|
出生 年月 |
|
参加工作时 间 |
|
|
民 族 |
|
政治面貌 |
|
婚否 |
|
现任职务 |
|
|
学 历 |
毕业时间 |
毕业学校 |
专 业 |
学 制 |
学 位 |
|||
参加工作前 |
|
|
|
|
|
|
||
参加工作后 |
|
|
|
|
|
|
||
拟进修情 况 |
层 次 |
时 间 |
学 校 |
专 业 |
专业是否与工作相关 |
|||
|
|
|
|
|
||||
本人进修申请:
签字: 年 月 日 |
||||||||
部门(单位)意见:
签字: 年 月 日 |
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意见:
签字: 年 月 日 |
|||||||
分管院领导意见:
签字: 年 月 日 |
院长审批:
签字: 年 月 日 |
|||||||
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历进修审批表
附件4
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培训审批表
姓 名 |
|
性 别 |
|
出生年月 |
|
专业方向 |
|
职 称 |
|
||
派出部门(单位) |
|
||||
培训机构(单位) |
|
||||
培训地点 |
|
||||
培训时间 |
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|
||||
培训内容:
|
|||||
预算总经费: 培训费: 住宿费: 交通费: 生活补助及其他: |
|||||
教研室意见:
负责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|||||
部门(单位)意见:
负责人签名(签章): 年 月 日 |
|||||
人事处意见:
负责人签名(签章): 年 月 日 |
|||||
分管院领导意见: 签名: 年 月 日 |
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
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
2024年5月15日印发